离岸信托新规落地: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

离岸信托新规落地


2026年7月2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1号)。同一天,税务总局配套发布了征管公告(2026年第15号)。

消息一出,高净值圈层和财富管理行业都在讨论。有人说跨境财富规划变天了,有人说离岸信托不能做了,也有人开始重新审视境内家族信托的价值。

我的感受是:这不是一次简单的补税,而是一次系统性的制度重构。 它把离岸信托从过去的“模糊地带”推入了“透明征管”时代。


➡ 记得关注「中界海外」并设为星标,每日为您分享境外小知识~

目录 Directory

01 回头看,一切早有征兆

02 新规到底变了什么?

03 很多人误解了“身份”这件事

04 90天窗口期:机会只有一次

05 离岸信托还能不能用?

06 几个实实在在的建议




01

回头看,一切早有征兆


老实说,这份公告虽然来得突然,但回头想想,这几年的一系列动作早就在铺路了。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2018年9月那个时间点。从那时起,中国正式加入了CRS——也就是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简单说,你在参与CRS的国家和地区开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账户里有多少钱、产生了多少利息和股息,这些信息都会被交换回中国税务部门。

当时很多人的反应是“信息回来又怎样,征管跟得上吗”。说实话,那时候确实跟不上。

但到了2025年,情况变了。金税四期全面上线后,税务系统和银行、海关、人社等部门的几十个数据接口全部打通。以前是“以票控税”——靠发票来管税;现在变成了“以数治税”——靠数据来管税。这个转变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税务部门手里掌握的信息量和分析能力,跟几年前完全不在一个量级上。

再往前看,今年5月,八部门联合整治富途、老虎等跨境证券平台的事,大家应该还有印象。那一次释放的信号也很清楚——跨境资金通道在逐一收紧,灰色地带在逐条堵上。

然后是7月1日《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次通过行政法规来规范对外直接投资活动。

把这些事串起来看,你会发现一个很清晰的轮廓:中国的税收征管正在从企业税转向个人税,从境内所得转向全球覆盖。 离岸信托新规,就是这个大趋势里落地的一环。

说白了,你站在2026年7月看这份公告,会觉得它是个新闻;但你站在2026年7月往回看,会觉得它迟早要来。




02

新规到底变了什么?


过去,离岸信托常被营销为三大功能的集合体:税务递延、资产隔离、家族传承。其中“税务递延”一直是很多人设立离岸信托的**动力——利润在信托里滚存多年,直到分配时才触发纳税。

21号公告的核心,就是把“税务递延”这个功能彻底改变了。

**个变化:装入即征税

过去很多人认为,把资产从个人名下转到自己控制的信托里,就是“左手倒右手”,所有权没有实质变化,不产生纳税义务。

现在不行了。

根据公告,居民个人将公司股权、股票、房产等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装入时市场价值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

举个具体例子。你持有一家公司股权,当初投入成本是1000万,现在市场估值1个亿。以前你可以直接把股权装进信托,不交税。现在,9000万的增值部分要交1800万的税。

好消息是,缴税之后,财产原值会调整为装入时的市场价值。也就是说,这笔税交完之后,未来再转让时只对新产生的增值交税,不重复征税。

第二个变化:存续期间穿透征税,不分也征

这是整份公告里影响最广的一条。

公告明确:离岸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无论是否实际分配给受益人,都要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按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过去那种“钱先放在信托里滚着,等哪天想用了再拿出来交税”的思路,彻底行不通了。信托赚了多少钱,当年就要交税,跟分不分没有关系。

而且公告还规定:受托人报酬、信托管理费、法律服务费、投资顾问费等各项费用,一律不得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信托赚了100块,哪怕管理费花了10块,税还是按100块来算。

另外还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这两类收益要分开计算,不能互相抵减。如果信托卖股权赚了钱、同时债券投资亏了钱,盈利不能拿去填亏损的窟窿。

更关键的是,公告明确:离岸信托下面套的BVI公司、开曼合伙企业这些境外实体,只要不满足实质性运营条件,全部穿透到个人交税。过去靠多层壳公司隔离的架构,现在一层就穿到底。

第三个变化:退出也要清税

过去有一种常见操作:在国内设好离岸信托,然后办一个海外身份,变成非居民。后续信托实现的收益就跟中国税务没关系了。

现在这条路也堵死了。

公告规定:居民个人离岸信托存续期间转为非居民个人的,以转换当日信托财产的市场价值扣除原值后的余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通俗说就是——人可以走,税要结清。

还有,信托终止的时候也要清算交税。居民个人死亡后信托由非居民承继或无人承继的,也要在死亡当日做税务清算。




03

很多人误解了“身份”这件事


这是我看完公告后觉得最需要说清楚的一点。

有些人觉得“我拿了外国护照,就不算中国税收居民了,离岸信托的收益就不用在中国交税了”——这个理解太粗糙了。

中国税法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税收居民,不是只看国籍。主要看两个标准:一是在中国境内有没有住所,二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是否满183天。

但更关键的是,这里的“住所”跟买房是两码事。它指的是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什么意思?一个人哪怕没有中国国籍,也没有在中国住满183天,但如果他的核心企业、主要资产、家庭关系、收入来源都在中国,他照样可能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

公告第十一条甚至专门加了一条:取得外国国籍、境外长期或**居留权,但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个人,可判定为有住所的居民个人。

大白话就是:你拿哪国的护照不重要,你的钱在哪里、生意在哪里、家在哪里,才重要。

如果你在中国有核心企业、有主要资产、有家庭根基,仅仅靠一本海外护照和每年控制居住天数,税法上照样可以把你认定为居民个人,全球收入都要在中国申报。




04

90天窗口期:机会只有一次


对于已经设立离岸信托的人来说,眼下最紧迫的是90天窗口期。

公告规定:居民个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产生的应缴未缴税款,应在公告实施之日起90天内申报缴纳,不加收滞纳金。

为什么是2023年?因为税收征管法规定的一般追征期是三年。

对于2026年1月1日之前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不区分所得项目,统一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一次性打包申报缴税。

90天内主动申报补缴,不罚。过了这个窗口,性质就变了。

逾期未缴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并加收滞纳金;构成偷逃税的,还要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

很多人可能会犹豫“要不要再等等看”。但我个人的建议是:90天窗口期的本质,不是宽限期,而是最后低成本纠错的机会。过了这个时间点,同样的行为,法律后果完全不一样。




05

离岸信托还能不能用?


这是很多高净值客户所关心的问题。

我的看法是:离岸信托的“税务递延”功能确实终结了,但它的其他功能还在。

✅ 资产保护的功能没有变——把资产放进信托,可以隔离个人债务风险、婚姻风险、经营风险。万一企业出问题,信托里的资产不受牵连。

✅ 传承架构的功能没有变——指定受益人、设定分配条件、跨代安排、防止后代挥霍,这些功能依然有效。

✅ 跨境资产整合的功能没有变——对于在多个国家持有资产的家庭,信托作为统一管理平台的作用依然存在。

真正改变的是:过去靠模糊地带实现的税务套利空间消失了。

换句话说,离岸信托从一个“能省税”的工具,变回了一个“要花成本”的架构。它不再是一个税收漏洞,它回归成了一个财富传承和资产保护工具。

值不值得用,取决于你的核心诉求是什么。如果主要目的是资产隔离和跨代传承,它仍然有价值;如果主要目的是税务优化,那可能需要重新评估了。




06

几个实实在在的建议


如果你已经有离岸信托:

**,马上盘点。把信托设立时间、装入的财产明细、每笔财产的原始成本和装入时市值、历年投资收益全部列清楚。

第二,算清楚两笔账。一笔是2023年以后装入环节的税,一笔是存续期间累计收益的税。两笔加起来可能金额不小,提前心里有数。

第三,在90天窗口期内做出申报决策。主动申报和被动追缴,性质完全不同。

如果你正在规划离岸信托:

暂停一下,重新算账。装入交20%,存续期收益每年交20%,费用不能抵,亏损不能结转——这些成本必须一笔一笔算清楚。

如果主要目的是税务优化,离岸信托可能不再是**选择。如果主要目的是资产保护和传承架构,它仍然值得考虑,但要算清楚税务成本。

关于身份规划:

不要简单认为“拿个海外身份就能解决问题”。身份规划必须走在资产规划前面,而且必须落地成真实的居住、真实的经济联系。否则,一张纸解决不了实质问题。

这次离岸信托新规,本质上不是在创造一种新税,而是把过去长期模糊的规则一次性说清楚了。

离岸信托本身没有被废掉。 它的资产隔离和家族传承功能依然成立。但过去被当作核心卖点的税务递延神话,在21号公告之下已经落幕了。

对已经设立离岸信托的人来说,90天窗口期是最后低成本纠错的机会。

对正在考虑设立离岸信托的人来说,你需要更新一个认知:它是一个财富传承和资产保护工具,不是一个税收漏洞。

对所有人来说,有一件事变得越来越清晰——全球资产配置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全球税务合规的时代开始了。

资产可以出海,但税务责任不能出海。这是一个需要认真面对的新现实。

相关咨询,扫码加WX

中界海外专业服务于出海企业,提供一站式的商务服务。如果你想布局海外市场,欢迎私信小界,为您定制专业的出海方案~

注:文章部分内容来源网络,转载仅做分享,侵删。




以上就是今日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开户相关疑难,欢迎私信小界咨询哦~

点击文章末尾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获取上图所示全球离岸公司注册指南哦~

如果您有公司注册、银行开户等需求或其他的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有专业团队和您做具体沟通,并提供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

香港老板注意:这样给内地员工发工资,等于给税局递证据……

香港汇丰:两种开户方案分享!你怎么选?

中国人买走全球一半黄金,价格却由西方定?香港金说:该改改了

2026「香港大新银行」开户全攻略:政策收紧下,中小企业如何快速拿到公司账户?


中界海外  ·  企业网址

www.zjhw2020.com



中界海外,您远航世界的一站式海外服务平台。

专注为您提供海内外公司注册、离岸账户开设、审计、税务及财务咨询、国际金融牌照、国际知识产权、跨境电商、VIE架构、ODI境外投资备案、37号文等,为客户量身定做优选的企业发展方案~

更多关于境外服务的专业解答,欢迎关注“中界海外”,给您最专业的建议、最用心的服务~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抖音 | 微博 | 知乎 | 小红书ID

中界海外



文章分类: 离岸公司
深 圳 总 部: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大厦A座4503B
香港分公司:香港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8号K11ATELIER18楼1804室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1605单元 上海分公司: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83号徐家汇中心三期A座29楼 广州分公司: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605